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门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26WZ015
2、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门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3、招标控制价:67943.37元
4、最高限价:67943.37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5、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分区域、分步施工,总天数不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三、报名投标方式
1、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西行政办公楼(友谊路与永和路交叉口北150米西行政办公楼)一楼103室(也可以电话联系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ntlycgzx@163.com);
2、报名时间:从2026年3月14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正确的报名信息(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4、报名截止不接受任何投标资料。
四、踏勘现场
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
5、凡有意参与投标的需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踏勘现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踏勘现场负责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13-80886606。踏勘现场时必须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
6、投标自行勘察现场,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复核施工工程量,且应自行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包括成品保护、防盗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须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7、投标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6年3月17日16点前向招标人提出,在此时间之后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拒绝回答。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西行政办公楼(友谊路与永和路交叉口北150米六院新行政区)一楼10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对项目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可向采购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南通市永和路881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0513-80886362
电子邮箱:ntlycg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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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通市永和路881号 咨询电话: 0513-80886688、0513-808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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